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江苏国碗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、阜宁县乾承水产养殖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持有情况,生产、用药、销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苗种来源的合法性,水产苗种生产操作规范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,饲料、渔药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日期的有效性及使用、存放的合规性,是否有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等。
从检查的情况来看,这两家企业都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,未发现违禁药物,但存在用药、生产、销售三项记录不规范,水产苗种生产操作规范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,检查人员当场进行了指导,并责令两家企业限期整改。
此次检查提高了苗种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,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行为,提升我市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水平。